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
admin
2022-05-24
27
问题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关于《合作协议一》,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14年)
选项
A、是无名合同
B、对股权转让的约定构成无权处分
C、效力待定
D、有效
答案
A,B,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e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租住王某一间房,2018年3月,租赁合同到期,李某迟迟不愿退房。王某无奈,只得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退房。判决生效后,李某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王某于是申请强制执行。当执行员带法警进人该房时,案外人张某手持木棍将执行员打伤,法院对张某拘留15日。罚
韩国公民金某与德国公民汉森自2013年1月起一直居住于上海,并于该年6月在上海结婚。2015年8月,二人欲在上海解除婚姻关系。关于二人财产关系与离婚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78题)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领域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2011年卷一77题)
在中国法院审理的某票据纠纷中,与该票据相关的法律行为发生在中国,该票据付款人为甲国某州居民里斯。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38题)
甲国某公司拟认购中国境内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股份,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均为中国公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该认购增资合同的法律适用和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34题)
甲国公民大卫被乙国某公司雇佣,该公司主营业地在丙国,大卫工作内容为巡回于东亚地区进行产品售后服务,后双方因劳动合同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关于该纠纷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38题)
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签订一份商事合同,约定合同纠纷适用英国法。合同纠纷发生4年后,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某人民法院。英国关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6年。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79题)
2014年1月,北京居民李某的一件珍贵首饰在家中失窃后被窃贼带至甲国。同年2月,甲国居民陈某在当地珠宝市场购得该首饰。2015年1月,在获悉陈某将该首饰带回北京拍卖的消息后,李某在北京某法院提起原物返还之诉。关于该首饰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哪一情形产生了不当得利之债?(2013年卷三20题,单选)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2012年卷三3题,单选)
随机试题
破伤风是由破伤风杆菌引起的()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革命的主要斗争形式是
在护理脱水补液的患儿时,如输液后患儿出现乏力、腹胀、肠鸣音减弱、腱反射消失、心音低钝,应考虑
下列关于表面活性剂性质的叙述中正确者是
奇经八脉的作用为
新建账套。账套名称:公益有限公司采用的会计制度: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2013)的单位所属行业:小企业会计制度(2013)本位币编码:RMB本位币名称:人民币账套启用时间:2014—1—1
下列空缺处的句子衔接最恰当的一项是()。她登上山崖之巅,纵目四望,时值深秋,崖角的菊花__________。
艾斯沃斯等利用陌生情境技术研究了婴儿的依恋。当母亲在场时某婴儿能独自探索,母亲离开时则表现出明显的不安,对陌生人的反应比较强烈;当母亲回来时,会马上回到母亲身边,寻求接触。该婴儿的依恋类型为()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
Americanculturehasnotbeenimmunetoculturalinfluencesfromoutside.TheideaofdemocracycamefromtheancientGreeks;t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