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审判组织的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下列审判组织的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dmin
2018-09-10
11
问题
下列审判组织的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选项
A、某县换届选举,齐某不在选民名单上,其同学张某认为齐某符合选民条件应当有资格参加选举,遂向选举委员会申诉。申诉被驳回后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
B、某贷款纠纷案件。一审由审判员张某1人独任审理.二审由审判员王某和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审理,合议庭认为一审判决错误,发回重审.原审法院决定由民事审判庭庭长孙某独任审理该案件
C、某抢劫案件.一审由审判员邱某、李某、陈某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没有提起上诉。1年后,该法院审判委员会发现原判决存有重大疑点.对该案启动再审程序,为了迅速了解案情,决定由审判员邱某和孙某、刘某组成合议庭审判
D、某租赁合同纠纷,由审判员谢某和人民陪审员严某、吴某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院院长指定严某担任审判长
答案
B,C,D
解析
本提考查合议庭的组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8条规定,B项错误,重审案件不适用独任审判制,且二审合议庭的组成成员不能有人民陪审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5条规定,C项错误,审理再审案件,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原审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不得参与再审案件的审理。D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第6款规定,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主要负责案件审理的法官。陪审员不能担任审判长。还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A项。选民资格案件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既不能适用独任审判。也不得有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合议庭。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e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竖立的广告牌被路边树枝遮挡,甲公司在未取得采伐许可的情况下,将遮挡广告牌的部分树枝砍掉,所砍树枝共计6立方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二第19题)
被宣告_______的犯罪分子,在_______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_______,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关于三个空格的填充
谢某对某公安局以其实施盗窃为由处以15日拘留的处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局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有:报案人的报案电话记录、公安人员询问笔录、失窃现场勘验笔录、现场提取指纹一枚,及该指纹系谢某左手拇指所留的鉴定书。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卷二—25,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何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某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盗窃案件,因该案被告人与该法院院长具有亲属关系,市中级人民法院遂指定将该案移交B区法院审判。对于该案的全部案卷材料,A区法院应按下列哪一选项处理?
某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发现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5年的第二审生效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该检察分院按下列哪一个程序处理是正确的?(2003—卷二—20,单)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屠某、沈某和证人朱某提出在侦查期间遭到非法取证,要求确认其审前供述或证言不具备证据能力。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排除上述证据?
随机试题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所使用的原料药,必须具有()。
甲与乙是生意场上的朋友,甲曾向乙借100万用于资金链缺口的填补,其后乙反复催要,甲均以各种借口推托。某日,乙将甲骗到自己的车上,开到自己的别墅内将其控制,并让朋友给甲的家人打电话索要债务赎人。甲在发现自己被控制后很恼火,对乙威胁说如果再不将其放回家,就将乙
7度地震区的普通砖多层砌体房屋总高度限值,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2007年第122题]
如果在通信信道上发送1比特信号所需要的时间是0.001μs,那么信道的数据传输速率为()。
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包括()。
“进口日期”栏应填()。“经营单位”栏应填()。
张文豪原本是一家养殖公司的专业养殖员,在2013年4月2日与这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这家公司要求张文豪必须经过3个月试用期的考核后才能成为正式员工。如果张文豪在试用期期间表现不合格,那么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不再继续有效。这家公司同时承诺,在试用期
在VisualFoxPro中,关于自由表叙述正确的是()。
Evenplantscanrunafever,especiallywhentheyareunderattackbyinsectsordiseases.But21humans,plantscanhavetheir
A、 B、 C、 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