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5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11年3月4日王某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11年6月5日,市中级法院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6周岁为由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其无罪并当庭释放。王某申请

admin2016-01-15  37

问题 2010年12月5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11年3月4日王某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11年6月5日,市中级法院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6周岁为由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其无罪并当庭释放。王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

选项 A、赔偿义务机关为县检察院和县法院
B、王某应当自知道自己人身权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国家赔偿
C、赔偿申请以法院判决被确认违法为前提
D、对王某的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答案A,C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可见,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县法院,故A项错误,当选。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39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可见,王某应当自知道自己人身权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国家赔偿。故B选项正确,不当选。
    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已经取消了确认程序,赔偿申请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人身权被侵犯开始,就可以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而不再需要以法院判决被确认违法为前提。故C选项错误,当选。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本题中,“法院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6周岁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即是依据《刑法》第17条作出的判决,国家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故D选项正确,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dt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