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评估设备为2007年10月从德国引进的设备,进口合同中的FOB价格是20万马克。2012年10月进行评估时该设备已停产,其替代产品的FOB价格为35万马克,而国内其他企业2012年6月从德国进口同种设备的CIF价格为30万马克。按照通常情况,设备的实际成

admin2015-11-10  73

问题 被评估设备为2007年10月从德国引进的设备,进口合同中的FOB价格是20万马克。2012年10月进行评估时该设备已停产,其替代产品的FOB价格为35万马克,而国内其他企业2012年6月从德国进口同种设备的CIF价格为30万马克。按照通常情况,设备的实际成交价应为报价的90%,境外运杂费约占FOB价格的5%,保险费约占FOB价格的0.5%,被评估设备所在企业以及与之交易的企业均属于进口关税、增值税免税单位,银行手续费按CIF价格的0.8%计算。国内运杂费按CIF价格加银行手续费之和的3%计算,安装调试费含在设备价格之中不另行计算。被评估设备尚可使用5年,年运营成本比其替代设备超支2万元人民币,假定折现率为10%,所得税率为25%,评估时马克与美元的汇率为1.5马克:1美元,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为8元人民币:1美元,2012年6~10月进口设备价格没有变化。
要求:
计算被评估进口设备的重置成本;

选项

答案被评估进口设备的重置成本=(设备的CIF价格+银行手续费)×(1+国内运杂费率) 银行手续费=20×8×0.8%=1.28(万元人民币) 国内运杂费=(1 60+1.28)×3%=4.84(万元人民币) 进口设备重置成本=160+1.28+4.84=166.12(万元人民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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