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白酒生产企业申报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36万元。经税务机关核查,转让一台设备,取得净收入100万元,未做账务处理。税务机关要求该企业作出相应的纳税调整,并限期缴纳税款。但该企业以资金困难为由未缴纳,虽经税务机关一再催缴,至2014年8月仍拖

admin2015-05-31  27

问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申报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36万元。经税务机关核查,转让一台设备,取得净收入100万元,未做账务处理。税务机关要求该企业作出相应的纳税调整,并限期缴纳税款。但该企业以资金困难为由未缴纳,虽经税务机关一再催缴,至2014年8月仍拖欠税款。经税务机关了解,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上没有相当于应缴纳税款金额的存款。2014年10月,税务机关得知,该企业有一到期债权20万元,一直未予追偿。税务机关拟行使代位权,追偿该企业到期债权2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税务机关拟行使代位权的做法,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白酒生产企业一直未予追偿到期债权,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
B、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应行使代位权
C、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应行使代位权
D、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的,不免除该白酒生产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答案A,D

解析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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