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员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是( )。

admin2018-05-30  33

问题 下列人员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是(    )。

选项 A、任职于省工会的甲
B、任职于某省属高校招生部门的乙
C、某村委会内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丙
D、担任某民营医院院长的丁

答案D

解析 《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民营医院院长不属于《刑法》中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故本题答案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XFp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行测题库国家公务员分类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