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临沂市】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推迟到七周岁。( )

admin2018-08-07  28

问题 【2012年临沂市】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推迟到七周岁。(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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