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李某、赵某和张某订立合伙协议。该协议的下列何种内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

admin2010-06-25  35

问题 王某、李某、赵某和张某订立合伙协议。该协议的下列何种内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

选项 A、王某仅提供劳务,作价2万元
B、李某的出资为现金5万元,合伙企业成立时缴付1万元,其余部分于合伙企业成立后1年内缴足
C、赵某的出资为作价10万元的汽车一辆,但不将其姓名载于合伙协议
D、张某的出资为一栋房屋,经四人协商确定,作价20万元

答案C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11至13条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故A项是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协议对于合伙人缴纳出资的期限可以约定,包括约定在合伙企业后的一定时期内缴纳,故B项亦符合法律规定;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故D项亦符合法律规定;合伙人的姓名应当载明于合伙协议,故只有C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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