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政府为村民发放扶贫补贴,由各村村委会主任审核本村申请材料并分发补贴款。某村村委会主任王某、会计刘某以及村民陈某合谋伪造申请材料,企图每人套取5万元补贴款。王某任期届满,周某继任村委会主任后,政府才将补贴款拔到村委会。周某在分发补贴款时,发现了王某、刘某

admin2021-01-02  36

问题 某地政府为村民发放扶贫补贴,由各村村委会主任审核本村申请材料并分发补贴款。某村村委会主任王某、会计刘某以及村民陈某合谋伪造申请材料,企图每人套取5万元补贴款。王某任期届满,周某继任村委会主任后,政府才将补贴款拔到村委会。周某在分发补贴款时,发现了王某、刘某和陈某的企图,便只发给三人各3万元,将剩余6万元据为己有。三人心知肚明,但小敢声张。(事实一)
后周某又想私自非法获取土地征收款,欲找县国土局局长张某帮忙,遂送给县工商局局长李某10万元,托其找张某说情。李某与张某不熟,送5万元给县财政局局长胡某。让胡某找张某。胡某找到张某后,张某碍于情面,违心答应,但并未付诸行动。(事实二)
周某为感谢胡某,从村委会账户取款20万元购买玉器,并指使会计刘某将账做平。周某将玉器送给胡某时,被胡某拒绝。周某只好将玉器退还商家,将退款20万元返还至村委会账户,并让刘某再次平账。(事实三)
请回答下列题目。
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王某拿到补贴款时已经离任,不能认定其构成贪污罪
B、刘某参与伪造申请材料,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3万元
C、陈某虽为普通村民,但参与他人贪污行为,构成贪污罪
D、周某擅自侵吞补贴款,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6万元

答案C

解析 (1)对于王某
①在身份上,王某身为村委会主任受政府委托审核材料、分发补贴,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2款的解释》,属于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系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系国家工作人员。
②王某利用审核材料的职务便利,与刘某、陈某合谋,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国家扶贫补贴,根据《刑法》第382条,构成贪污罪。
③王某在实施骗取行为时尚在任职,行为当时王某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并且利用了审核材料的职务便利。虽然拿到补贴款的结果发生时王某已经离任,但刑法只要求行为当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即可构成贪污罪;并不要求结果发生时有身份。如结果与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可构成既遂。故选项A说法错误。
④贪污罪的既遂标准,根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03]167号)。以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为标准。本案补贴款拔到村委会时,因还处于政府委托人员的控制之中。未失去控制,贪污罪尚未既遂;只是在分发之后,贪污罪才既遂。
(2)对于刘某、陈某
①刘某、陈某虽无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政府只委托村委会主任),但与王某合谋,帮助王某贪污,根据《刑法》第382条第3款、第27条,构成贪污罪的帮助犯。选项C说法正确。
②王某、刘某、陈某三人系贪污罪的共同犯罪,犯罪数额应整体计算;而不是只按各自分赃数额计算。三人最终总共获得9万元,对该9万元构成既遂;另有6万元在控制之前被用某截取,对该6万元构成未遂。部分既遂、部分未遂,以9万元构成既遂论处,6万元未遂作为量刑情节。选项B说法错误。
(3)周某
①周某身为村委会主任也受政府委托分发补贴,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和管理国家补贴款的职权,系国家工作人员。
②周某在王某、刘某、陈某三人实施贪污罪尚未既遂、行为尚未终了之前加入,利用本人职权将补贴款9万发放给三人,帮助三人继续实施贪污既遂;主观上具有共同故意(“发现……企图、三人心知肚明”),系承继的共同犯罪,系贪污罪的共同正犯。与三人在“后半截”的范围内构成的共同犯罪,对贪污9万既遂承担共同责任。
③同时,周某利用分发补贴的职务便利,将政府补贴款6万据为己有,构成贪污罪的单独正犯。
④综上,周某构成贪污罪,犯罪数额为15万。选项D罪名正确,犯罪数额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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