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法律行为的结构。

admin2016-07-11  24

问题 试述法律行为的结构。

选项

答案法律行为由客观构成要件和主观构成要件两部分构成: 1、法律行为构成的客观要件 法律行为构成的客观要件,又可称之为“法律行为构成之体素”,是法律行为外在表现的一切万面。 (1)外在的行动(行为)。即人们通过身体或言语或意思而表现于外在的举动。行动,是法律行为构成的最基本的要素,它是法律行为主体作用于对象的中介及方式。没有任何外在行动的法律行为是不存在的。法律行为之外在行动(行为)也大体上分为两类:①身体行为。②语言行为。它又包括两种:A书面语言行为,B言语行为,言语行为分三类:(a)以言表意行为,(b)以言行事行为,(c)以言取效行为。 (2)行为方式(手段)。这是指行为人为达到预设的目的而在实施行为过程中所采取的各种方式和方法。其中包括:行动的计划、方案和措施;行动的程式、步骤和阶段;行动的技术和技巧;行动所借助的工具和器械等等。 (3)具有法律意义的结果。没有结果的行为,一般不能视为法律行为。法律通常根据行为的结果来区分行为的法律性质和行为人对行为负责的界限和范围。 2、法律行为构成的主观要件 所谓“主观要件”,又称“法律行为构成之心素”,是法律行为内在表现的一切方面。它们是行为主体在实施行为时一切心理活动、精神状态及认知能力的总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意思(意志)。它是指人们基于需要、受动机支配、为达到目的而实施行为的心理状态。包括三个层次,即需要、动机、目的。(2)行为认知。即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意义和后果的认识。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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