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22-05-18  16

问题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
D、在丙、丁等人不认可诉讼代表人情况下,本案裁判对丙、丁等人没有约束

答案C

解析 “潜在的受害人不确定”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代表人由当事人推选,推选不出的法院提出代表人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指定,C选项正确。由于本案是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所以当丙、丁选不出代表人的时候,应当另行起诉,AB错误。D项中未登记的权利可以另行起诉,法院裁定适用之前的判决,所以本案的判决对丙、丁是有效力的,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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