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杜某上班途中拾得一个皮包,内装提货单、现金等财物。杜某在现场等候了一会儿,未见失主,就携包上班。次日杜某见到报纸上登了一则启事。写明“如有拾得者,酬谢2000元”。杜某见失主所寻找的正是自己拾得的皮包,便把皮包返还给失主。但在杜某向失主请求酬金时,被失主拒
杜某上班途中拾得一个皮包,内装提货单、现金等财物。杜某在现场等候了一会儿,未见失主,就携包上班。次日杜某见到报纸上登了一则启事。写明“如有拾得者,酬谢2000元”。杜某见失主所寻找的正是自己拾得的皮包,便把皮包返还给失主。但在杜某向失主请求酬金时,被失主拒
admin
2022-01-27
22
问题
杜某上班途中拾得一个皮包,内装提货单、现金等财物。杜某在现场等候了一会儿,未见失主,就携包上班。次日杜某见到报纸上登了一则启事。写明“如有拾得者,酬谢2000元”。杜某见失主所寻找的正是自己拾得的皮包,便把皮包返还给失主。但在杜某向失主请求酬金时,被失主拒绝。杜某应当享有哪些权利、负有哪些义务?( )
选项
A、无偿归还拾得物,因为我国法律未规定拾得人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B、无偿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偿还因此而支出的费用,但无权获得报酬
C、归还拾得物,无权要求失主给予报酬
D、归还拾得物,有权要求失主支付2000元的酬金
答案
8
解析
本题考拾得物的处理,见《民法通则》第79条的规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J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乙公司与张某、王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丙有限合伙企业,甲公司和王某是有限合伙人,乙公司和张某是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且约定甲公司可以自由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就合伙企业份额出质的问题没有约定。合
孙某设立的甲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乙公司是甲企业的债权人,甲企业清算结束,乙公司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依据是:()
甲、乙、丙、丁、戊五人欲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肉类加工批发,公司的名称预登记为千惠公司。该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情形,请回答下列问题。设戊将其出资转让于庚,后双方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有关该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丁、戊五人欲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肉类加工批发,公司的名称预登记为千惠公司。该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情形,请回答下列问题。甲在设立过程中,以自己的名义从农户铁兆义手中购买50只羊。有关该合同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甲电器销售公司的安装工人李某在为消费者黄某安装空调的过程中,不慎从高处掉落安装工具,将路人王某砸成重伤。李某是乙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此前曾多次发生类似小事故,甲公司曾要求乙公司另派他人,但乙公司未予换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第2l题)
甲委托乙寄售行以该行名义将甲的一台仪器以3,000元出售,除酬金外双方对其他事项未作约定。其后,乙将该仪器以3,500元卖给了丙,为此乙多支付费用100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60题)
甲、乙是邻居。乙出国2年,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期间,甲将该停车位出租给丙,租期1年。期满后丙表示不再续租,但仍继续使用该停车位。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2年卷三第8题)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B市北城区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林剑借款20万元,月息1%,2017年1月20日前连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B市东城
随机试题
女性,28岁,月经规律,停经13周,恶心、呕吐严重,阴道不规则流血10天。妇科检查:阴道内血迹,子宫5个月妊娠大,软、饱满。超声多普勒胎心探测未及胎心音,尿HCG(+)。如B超见雪花样回声,该病例最可能的诊断是()
哺乳动物肝内能进行糖异生的物质是
患者,男,45岁。上腹隐痛1个月,黑便2天入院。上腹疼痛,饥饿时加重,进食后缓解。自然排便呈黑色。体格检查:贫血貌。实验室检查:粪便呈柏油状,用免疫学方法检测粪便中血红蛋白结果为阴性,经10倍稀释后再测结果为阳性。此现象称为
产后子宫降至骨盆腔的时间是
妊娠合并急性胆囊炎和胆石病应与以下哪些疾病相鉴别
与消化性溃疡的发生有关的病原菌是
去甲肾上腺素与。受体结合产生的效应是
关于法律的现代化,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以下关于个人汽车贷款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下列不属于矩阵组织形式的优点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