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刑事诉讼法》新增或加强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2012年卷一第85题)

admin2018-03-30  39

问题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刑事诉讼法》新增或加强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2012年卷一第85题)

选项 A、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B、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C、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D、律师作为辩护人涉嫌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犯罪的,应当及时通知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所属的律师协会

答案A,C,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对当年新增法律规定的掌握。
选项A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选项B不属于。选项B的表述在旧刑诉中就存在。
选项C属于。“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为当时修正案新增加内容。
选项D属于。属于新增或加强律师权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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