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国家工作人员甲与普通公民乙相互勾结,由乙接受他人财物,由甲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甲、乙的行为( )。
国家工作人员甲与普通公民乙相互勾结,由乙接受他人财物,由甲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甲、乙的行为( )。
admin
2011-06-03
19
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甲与普通公民乙相互勾结,由乙接受他人财物,由甲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甲、乙的行为( )。
选项
A、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
B、属于任意的共同犯罪
C、属于特殊的共同犯罪
D、不成立共同犯罪
答案
B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Gn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2018年一综一第41题,2018一法综一第21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83条规定:“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从法律规则的分类角度看,该规定属于()(2011年一综一第6题)
关于如何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保证公正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7年一综一第9题,2017一法综一第2题)
《唐律疏议·名例》:“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人罪者,则举轻以明重。”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2010年一综一第69题)上述所引唐律条文体现了唐朝法律的何种适用原则?
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构成法律部门的最基本细胞是()。
(2011年真题)赵某与钱某约定,赵某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钱某的耕牛。当夜,耕牛被孙某盗走,致使合同因无法履行而终止,钱某返还赵某价款。该事例中,导致合同解除的法律事实是()。
选民王某,外出打工期间本村进行乡人大选举。王某不能回村参加选举,于是打电话委托14岁的儿子帮他把票投给崔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试分析该条的法律规定。
随机试题
男孩,3岁,郊县人,因发热3天,头痛,喷射性呕吐4次,神萎,嗜睡,1995年8月就诊。体检:体温39.8℃,神志清,神萎,入睡状,咽充血,颈有抵抗,心肺无异常。腹软,提睾反射未引出,膝反射亢进,克氏征、布氏征均阳性。该病儿询问病史的要点是
女,55岁,突发头痛、头晕、呕吐1小时急诊入院。查体:中度昏迷,呼吸未闻及大蒜味。皮肤湿冷,双瞳孔缩小,双肺可闻及散在湿啰音,有肌颤,心脏各瓣膜听诊区未闻及病理性杂音,肠鸣音弱。[假设信息]轻度急性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时,下列哪些解毒方法不是首选
牵正散的功用是大秦艽汤的功用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和管理方式是()。
某市阀门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出的污水致孙某经营的鱼塘受损。为此,该市环保局经调查取证后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77元、责令停产停业的决定。在作出决定之前,市环保局告知阀门公司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和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利。市环保局应阀门公司
对“狼孩儿”进行的补救教育很难成功。这表明人的发展具有
Somepeoplethinkthattheamountoftimeandmoneyspentontheprotectionofwildanimalswouldbebetterspentinimprovingt
Onetrulyremarkableachievementthatsetsushumansapartthe【M1】______restoftheanimalkingdomisourcreationanduseof
ItisapopularphenomenonthatnowadayssomehousesinChinaarelabeledwithforeignnamesandsometraditionalChinesehouses
A、Cameras,GPSandaloudspeakerareinstalledinit.B、Anoperatorstaysinsidetherobotandcontrolsit.C、Therobotcantalk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