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在某一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一方因无法获得作为档案材料存放在某单位的证据,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庭审中对该证据的质证,应当如何进行?
在某一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一方因无法获得作为档案材料存放在某单位的证据,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庭审中对该证据的质证,应当如何进行?
admin
2014-04-02
47
问题
在某一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一方因无法获得作为档案材料存放在某单位的证据,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庭审中对该证据的质证,应当如何进行?
选项
A、应当由原、被告双方进行质证
B、应当由被告与法院进行质证
C、应当由被告与保管该证据的某单位进行质证
D、法院对该证据进行说明,无需质证
答案
A
解析
质证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47条的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双方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应当注意的是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无论是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的还是依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都同当事人自己收集的一样,应当质证。故选项A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F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人权与法的关系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甲是黄唐市市政府办公厅秘书长,一日在夜总会嫖娼被区公安分局抓获。区公安分局根据《治定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甲10日拘留。市政府得知后,对甲处以记大过的行政处分。对区公安分局和市政府的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李某经镇政府有关领导批准,在一道路旁搭建了一个临时修理部,后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将临时修理部改造为一个水泥楼房。城管所两次发出限期拆除通知,李某均不执行。城管所工作人员王某和张某在未通知李某的情形下于下班时间强行将房屋屋顶拆除,致使李某屋内的许多电器被损坏。李
赔偿请求人因同一事实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请求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同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由哪个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宪法监督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人员需要中央任命?()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员是国务院组成人员?(2008年试卷一第65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正确的表
2008年5月,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司”)与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天利公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以下问题。松园公司和天利公司对李某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卷一/
下列选项中哪一或哪些法律监督属于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中的国家监督?()
随机试题
唐代边塞诗派的代表诗人有王昌龄、高适、岑参、王之涣、王翰等。()
联系实际说明艺术风格、艺术流派、艺术思潮的相互联系与区别。
味芳性寒,善退虚热及下焦湿热的是味甘淡性寒,凉血止血可退有汗骨蒸的是
A.格列本脲B.硫酸亚铁C.维生素DD.西咪替丁E.左旋多巴服药期间进食脂肪可促进吸收的药品是
(2009年新制度)2009年3月1日,上市公司甲(下称甲公司)公布重组方案,其要点如下:(1)甲公司将所属全部资产(包括负债)作价2.5亿元出售给本公司最大股东A;(2)A将其持有甲公司的35%股份全部协议转让给B,作价2.5亿元;(3)B将其持有的乙公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一级物业管理企业中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类等相关专业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应该不少于()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应该不少于()人。
下列不适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进行赔偿的情形有()。
个体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思维沿着许多不同的方向扩展,使观念发散到各个有关方面,最终产生多种可能的答案的认知方式称为()
I’llphoneyouassoonasI____________.
当代中国法的形式,除法律、法规外,还包括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和国际条约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