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甲村公民李某,将其户口从甲村迁出,欲落到乙村,在还未落到乙村时,经朋友劝说,往深圳打工。10个月之后,因工地上出现事故受伤,被送往北京某大医院治疗,现已达1年零4个月。依法孙某应以( )为住所地。
甲村公民李某,将其户口从甲村迁出,欲落到乙村,在还未落到乙村时,经朋友劝说,往深圳打工。10个月之后,因工地上出现事故受伤,被送往北京某大医院治疗,现已达1年零4个月。依法孙某应以( )为住所地。
admin
2013-08-14
37
问题
甲村公民李某,将其户口从甲村迁出,欲落到乙村,在还未落到乙村时,经朋友劝说,往深圳打工。10个月之后,因工地上出现事故受伤,被送往北京某大医院治疗,现已达1年零4个月。依法孙某应以( )为住所地。
选项
A、甲村
B、乙村
C、深圳
D、北京
答案
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自然人的住所地问题。一般情况下,自然人的住所地为其户籍所在地;但是如果经常居住地不在户籍所在地,则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治疗的除外。同时,《民通意见》还规定,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具体到本题,李某将其户口从甲村迁出,欲落户乙村但并未实际将其户口迁入乙村,在此期间其在深圳居住不满1年,因此此时深圳并不视为其经常居住地,同时其在北京一年多是住院治病,所以北京也不能作为他的经常居住地,故此时李某的住所地仍为甲村。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EC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民法学(本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0
民法学(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国务院法制办于2009年10月12日公布了《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你谈谈对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理解。
近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证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这一方案在网友中引起热议。大部分网友赞成该方案,有的网友希望提高企业养老金水平,而不是降低事业单位养老金水平,还有相当多的网友呼
2009年10月31日8时6分,钱学森在北京逝世,钱老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国家,其精神永远留在我们心中,你认为我们应该跟钱老学习些什么?
你进单位之后,有四个同事:甲爱讲闲话,乙胆小怕事,爱推卸责任,丙恃才傲物,丁小心眼,只顾眼前利益,你如何与他们相处?
材料:赵潇是武大电子信息学院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研究生。然而,就在他踌躇满志准备硕博连读时,母亲不幸患癌症晚期。面对每月两万元的治疗费,赵潇毅然决定放弃读博。先工作挣钱救母。赵潇的孝行也感动了很多网友.还有人在网上发起了为赵潇母亲捐款的活动。
为营造和谐、宽松的良好氛围来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有人民法院推行“圆桌审判"方式审理一般民事纠纷案件,你怎么看?
小王和妻子小李吵架要闹离婚.因为不愿称呼对方的父母。家务活不愿分担,子女的教育问题存在分歧,社区领导让你去劝和,请现场模拟。
对于法律与国家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下列有关法与社会关系的表述何者为正确?()
论善意取得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随机试题
QC小组的活动程序是首先进行小组注册登记,然后()和开展质量管理教育,最后参加成果发布会。
简述RAM与ROM的区别。
实际锻炼法是培养优良品德的重要方法,它有两种方式:一是执行_______的常规训练,二是组织学生参加多种_______的锻炼。
A.血游离胆红素增高、贫血、血红蛋白尿B.血游离胆红素正常、黄疸、肝脾肿大C.血游离胆红素增高、黄疸、网织红细胞增高D.血游离胆红素正常、贫血、网织红细胞减低符合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是
男,25岁,因被人用刀刺伤背部,伤口流血,2小时后抬送来院。体查:神志尚清楚,诉口渴,皮肤苍白,稍冷,脉搏110次/分,收缩压9.3~12kPa(70~90mmHg),脉压小,表浅静脉塌陷,尿少。此病人失血量约占全身血容量的()。
对于原地基处理,下面哪个说法不正确( )。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甲公司20×7年7月1日购入一项5年期、半年付一次利息的乙公司债券,该债券的票面价值为1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5%,当期市场实际年利率为6%,甲公司按照980万元购入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假定按年确认利息收入并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甲公司20×7年度
在卡方独立性检验中,一位研究者想考查内外向的人格特征与颜色偏好是否有关。他选择了红黄绿蓝4种颜色,让30个内向被试、40个外向被试和30个内外向居中的被试说出他们最喜欢哪种颜色。这个卡方独立性检验的自由度是()
Whatisthemainideaofthenewsite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