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雷某因抢劫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雷某没有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提起了抗诉,二审高级人民法院直接改判死缓,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雷某因抢劫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雷某没有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提起了抗诉,二审高级人民法院直接改判死缓,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13-03-31
30
问题
雷某因抢劫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雷某没有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提起了抗诉,二审高级人民法院直接改判死缓,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对该判决不服,还可以提起上诉、抗诉
B、该判决须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只是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应当发回重审
D、该判决无须经过复核程序
答案
2
解析
《六机关规定》第46条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应当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处理,即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其中,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改判死刑的案件,无论该案件的死刑核准权是否下放,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此B选项是正确选项。而D选项不应选。C选项中,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只是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应当直接改判,不应当发回重审。因此C选项错误,不应选。因为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即使是判处死刑的案件,也不能再提起上诉、抗诉,如果判决确有错误,应当在判决生效后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所以A选项认为对该判决不服还可以提出上诉、抗诉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应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B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郭某应聘到天天饭店作厨师,双方于2002年12月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天天饭店每月支付郭某工资2000元。郭某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天天饭店决定延
在我国,对法律渊源的理解,一般是指下列哪一个选项?()
法律原则是法律要素之一,法学院同学小王与小周对此有过讨论。小王认为:①法律原则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②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的缺陷,强化法律的调控功能;③法律原则比较抽象、模糊,在适用时有较大的余地,会引起法官的腐败。小周则认为:①法律原
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为法律行为的特征?()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由若干法律部门构成。下列选项中,哪些为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的法律部门?()
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每年同期召开,这——做法虽未在宪法中规定,但多年以来已成惯例。从法律渊源角度考察,这一宪法惯例属于下列哪些选项?()
甲在某国有银行工作,他的表姐乙自己办了一个私营企业。乙欲扩大企业的规模,但融资非常困难,便找到甲说:“你帮我弄点钱花吧。你在银行上班,这对你来说不难。”甲不好推辞,就要求乙写一份保证书,保证自己在一个月内将这笔款项还上,乙照办。后甲成功从所在银行提取了现金
卜某在甲市服刑期间,遵守监狱管理规定,积极接收教育,确有悔改表现,于是该监狱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由甲市法院作出假释裁定。在假释期间内,乙县公安局发现孙某曾参与当地一起诈骗案,于是将其抓获归案,并由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到乙县人民法院审判。就本案而言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表述,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
随机试题
吴茱萸汤具有的治疗作用是
不属于环境保护“防患于未然”政策具体体现的是()。
某人30岁,购买3年期定期保险,死亡保险金额为10万元。已知预定利率为3%,且l30=100,d30=2,l31=98,d31=3,l32=95,d32=5,则该保单的趸缴纯保费是( )万元。
(二)某企业大批量生产某种单一产品,该企业为了编制下年度的年度、季度计划,正进行生产能力核算工作。该企业全年制度工作日为250天,两班制,每班有效工作时间为7.5小时。已知:某车工车间共有机床20台,该车间单件产品时间定额为1小时;某钳工车间生产面积145
虚假陈述行为中,如果被告举证证明原告具有一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下列关于该情形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国家统计局2019年2月15日公布数据: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1660万人,比上年减少1386万人;贫困发生率1.7%,比上年下降()百分点。
收入最低的40%人口得到的收入占总收入的多少?如果收入较低的50%人的总收入为200亿元,那么收入较高的5%的人的总收入约为:
设
It_____________(他花费了两年时间完成该书).
Itislikely____________(上级领导很可能会批准这个计划).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