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1年)某制药厂2010年底存货盘点时发现部分药品因管理不善变质。 问题: (1)该厂存货因变质所产生损失的金额应如何确认? (2)该厂在报税务机关审批存货损失时,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2011年)某制药厂2010年底存货盘点时发现部分药品因管理不善变质。 问题: (1)该厂存货因变质所产生损失的金额应如何确认? (2)该厂在报税务机关审批存货损失时,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admin
2013-03-06
28
问题
(2011年)某制药厂2010年底存货盘点时发现部分药品因管理不善变质。
问题:
(1)该厂存货因变质所产生损失的金额应如何确认?
(2)该厂在报税务机关审批存货损失时,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选项
答案
(1)存货因变质所产生损失的金额包含两部分。一部分为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及保险赔偿或责任赔偿后的余额,一部分为这部分存货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金额。 (2)该厂需报送下列资料: ①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占企业同类存货10%以下、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下、或10万元以下,下同)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 ②单项或批量金额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较大存货。应取得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或者具有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定证明; ③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④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 ⑤残值情况说明; ⑥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9p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实务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实务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与乙有仇,伺机报复乙。一日,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匕首前往。途中被一辆电动车撞伤,报复计划失败。甲的行为在刑法上属于()。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鉴定意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中国的甲公司与美国的乙公司,拟共同出资在甲市设立腾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签订了合营合同、合营章程等文件,其中确定由美国人约翰担任法定代表人。后该企业依法经商务部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于2008年4月1日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式投入运营。201
2015年5月1日,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期限为1年。借款到期后乙多次索要,但是甲拒绝偿还,无奈乙于2016年6月2日将甲告上法庭。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张某与李某作为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双方约定按2:1的比例承担公司设立失败的责任;后因创立大会决定不设立公司,甲公司未能成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已缴股款的认股人请求返还股款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某市国税局发现甲有限责任公司有转移应纳税财产以逃避纳税义务的迹象,遂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决定扣押该公司生产设备5台。根据《行政强制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下列关于扣押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债权需要申报的有()。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抵销的相关表述中,正确的有()。
郝某因涉嫌聚众斗殴依法被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补充侦查,于是依法将案件退回了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补充侦查案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甲、乙和丙于2012年3月签订了散伙协议,约定解散后登记在丙名下的合伙房屋归甲、乙共有。5月,合伙正式解散,但丙并未履行协议。9月,丙死亡,丁为其唯一继承人。12月,丁将房屋赠给女友戊,并对赠与合同作了公证,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
随机试题
一足月新生儿,孕42周,出生时有窒息,羊水粪染,生后4小时因气促、发绀而入院。体检发现:患儿全身青紫,反应差,呼吸急促62次/分,面色灰,两肺闻及粗湿啰音,血气结果为pH7.20,PaO245mmHg,PaCO268mmHg,BE-3。首选何种检查
函数在x=1处[].
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气滞痰凝证,应首选
引起慢性胃炎的重要原因是()
进料加工是指国内出口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自筹资金购进原材料加工成成品出口,以赚取增值外汇。()
以下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属于口头形式的是()。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相对于文学创作异常地繁荣。其中的代表作《文心雕龙》的作者是()。
AlthoughmanypeoplespeakEnglish,theydon’tpronounceitorspellthewordtheyusethesameway.TheUnitedStates,in【C1】__
Whichofthefollowingisastativeverb(情态动词)?
Mostpeopledon’twakeupinthemorning,combtheirhair,andwalkoutthefrontdoorandontotheworldstage.ButBritain’s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