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日,某法院受理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2011年试卷三第73题)

admin2017-03-14  36

问题 2011年9月1日,某法院受理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2011年试卷三第73题)

选项 A、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但根据约定该余款的支付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
B、乙公司请求湘江公司加工一批服装的合同履行请求权
C、丙银行的借款偿还请求权.但该借款已经设定财产抵押担保
D、当地税务机关对湘江公司作出的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

答案A,C

解析 《破产法》第44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可以申报的债权,应当满足以下几点要求:(1)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2)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3)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4)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B选项中,乙公司请求湘江公司加工一批服装的合同履行请求权,该债权的给付标的为劳务,不得申报,所以B选项错误。D选项中,当地税务机关对湘江公司做出的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不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不得申报,不应选。《破产法》第46条第1款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选项A,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自法院受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时,视为已到期,可以申报,A选项正确,应选。《破产法》第49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据此,设定抵押的债权可以申报.只需提交书面说明,所以C选项正确,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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