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A县工商局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A县机电公司从邻县贸易公司购进的3辆进口汽车的准运证均是伪造的,就根据有关规定对机电公司作出没收3辆汽车和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A县机电公司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认为A县工商局的处罚过重,于是作出没收3辆汽车但

admin2008-06-12  27

问题 某市A县工商局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A县机电公司从邻县贸易公司购进的3辆进口汽车的准运证均是伪造的,就根据有关规定对机电公司作出没收3辆汽车和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A县机电公司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认为A县工商局的处罚过重,于是作出没收3辆汽车但不予罚款的行政复议决定。如果机电公司对复议决定不服,下列哪些法院拥有对该案的管辖权?(    )   

选项 A、县人民法院     
B、市工商局所在地人民法院     
C、A县法院或市工商局所在地法院     
D、邻县人民法院

答案C

解析 管辖解决的是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案件上的权限分工。管辖的种类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级别管辖是不同审级的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案件上的权限分工,其标准是一般行政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殊行政案件分别由中级、高级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地域管辖解决的是同一审级的不同法院之间在受理行政案件上的权限分工。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可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适用于一般行政案件、按一般标准确定的管辖,一般标准是:行政案件原则上应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指因为某种特殊因素的存在,不能完全按照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来确定,而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特殊规则确定的管辖,具体包括以下三种:(1)经复议的选择管辖。行政案件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虽然此时的被告是复议机关,但考虑到原告与复议机关可能不在同一地域,为方便原告起诉,该案件可以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即此时不遵循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而是根据原告的选择确定。 (2)专属管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此类特殊地域管辖与民事诉讼相同,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调查取证,也有利于法院判决的执行,因而排除其他法院的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3)限制人身自由案件的管辖。限制人身自由的案件,可以由被告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为此时原告已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其诉讼能力受到限制,加之人是可以自由活动的,其所在地可能与被告所在地一致,也可能不一致,法律硬性规定只能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可能不利于原告行使诉权。故此时由原告选择确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
本题考查的是特殊地域管辖中的经复议的案件的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7条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县工商局为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其所在地法院即县法院;而作为复议机关,市工商局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故其所在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因此,AB项均不完整,是错误的;C项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D项属于干扰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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