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茂集团向银行借款680万元,还款期为6年,由大华丽东工贸有限公司提供保证,保证合同中未明确保证方式,两年后,银行发现大华丽东工贸有限公司经营状况不好,发生亏损,便要求广茂集团提前还款或再提供担保,广茂集团请延年工贸集团作保证人,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方式为

admin2011-11-07  29

问题 广茂集团向银行借款680万元,还款期为6年,由大华丽东工贸有限公司提供保证,保证合同中未明确保证方式,两年后,银行发现大华丽东工贸有限公司经营状况不好,发生亏损,便要求广茂集团提前还款或再提供担保,广茂集团请延年工贸集团作保证人,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方式为一般保证。还款期届满后,广茂集团未能归还借款。归还此笔借款的责任应如何承担?

选项 A、广茂集团、大华丽东工贸有限公司、延年工贸集团承担连带责任
B、由广茂集团和大华丽东工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全部贷款,延年工贸集团对未清偿的部分承担还款责任
C、如经法院强制执行广茂集团财产后仍不能清偿全部借款,大华丽东工贸有限公司和延年工贸集团对未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D、如经法院强制执行广茂集团财产后仍不能清偿全部借款,大华丽东工贸有限公司和延年工贸集团对未清偿的部分各承担一半的还款责任

答案B

解析 依《担保法》第19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故大华丽东工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而延年工贸集团作为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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