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你是城乡接合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领导让你组织开展一次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活动。你会如何组织?
你是城乡接合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领导让你组织开展一次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活动。你会如何组织?
admin
2017-03-22
46
问题
你是城乡接合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领导让你组织开展一次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活动。你会如何组织?
选项
答案
城乡接合部,外来务工人员居多,黑诊所等非法行医案件时有发生。非法行医之所以有市场,非法行医投入成本低是一方面原因,更重要的一方面原因是就诊者多为外来务工人员,图方便便宜,安全意识淡薄。因此,在组织此次宣传活动时,我们会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要宣传对象,以提升他们的就医安全意识为宣传目标,充分做好此次宣传活动。 第一,我会充分领会上级部门对于此次打击非法行医活动的指示精神,成立专项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在充分了解城乡接合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订我乡镇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方案中,要对此次宣传活动的宣传重点、宣传方式以及宣传工作的人员做好安排。 第二,此次非法行医宣传活动为期一周,主要采取集中宣传和入户宣传两种宣传方式。集中宣传主要是在非法行医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现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在活动现场张贴醒目的条幅,并利用图文展览、专家释疑、接受投诉举报等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同时开展现场义诊活动。展板内容主要包括无证行医表现形式、重拳打击非法行医投诉举报电话、安全就医指南等。同时,向现场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折页。入户宣传主要是为了照顾那些不能到现场的群众,深入群众家中,挨家挨户向群众发放宣传折页,面对面向群众讲解无证行医的表现形式和危害,指导群众到正规医院去就诊。 第三,为强化宣传效果,我们还会利用网络、媒体,及时将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周活动安排、宣传情况发布到网上;将打击非法行医宣传画、宣传册,分发到各医疗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利用LED电子屏循环播放“远离非法行医,珍爱生命健康”“规范医疗市场秩序,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等宣传标语:利用电视每天在大厅循环播放打击非法行医宣传片,引导广大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确保健康安全。 通过本次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周活动,能够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行医有更深刻的认识,促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同时对非法行医者也起到了强大震慑作用。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5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面试题库地方公务员分类
0
面试
地方公务员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文的表述,正确的是()。
杨某刚满16岁时进工厂当了工人,每月收入700元,除交父母一部分生活费外,其余部分省下了,一年时间已有2000多元积蓄,在未征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杨某自作主张花1200元买了一件艺术品。由于父母反对,杨某决定将该艺术品退还给商店,但商店不同意,根据法律规定
小刘到一家纺织厂应聘车间主任,纺织厂开出如下聘用条件,其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传统事业单位基本特征的是()。
甲已满18周岁,为在校大学生,无经济来源,在校期间向乙借款3万元,后无力返还,由谁来还此笔款?()
郭沫若的浪漫主义诗集《女神》最强烈地体现了五四狂飙突进的时代精神。()
请示尾语“以上请示”与“请批复”之间应选用的正确词语是()。
有一个专家发表了这样的看法:我们可以从国外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先进的管理模式等。唯独不能引进的是人的素质。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下乡执行公务。群众不理解。你怎么办?
教育部对部分汉字的写法进行了修改,如“琴”字左上角“王”字最后一笔由“横”变为了“提”,“亲”“杂”“杀”等字底下的“竖钩”改为“竖”,最后一笔由“点”改成了“捺”……据网站调查显示,百分之八十多的网友认为是专家在瞎折腾,也有部分网友认为此次修改可以更好地
随机试题
药物在下列剂型中吸收速度最快的是
A.扩张冠状动脉增加冠脉血流B.减慢心率,降低血压,减少心肌氧耗量C.扩张冠脉,解除冠脉痉挛D.抗血小板聚积,防止血栓形成E.扩张动静脉,降低心脏前后负荷心痛定
取样断面上水质取样垂线设置时,若断面形状十分不规则,应结合(),适当调整取样垂线的位置和数目。
市场定位的方式有:()、迎头定位、重新定位。
产品的时代性、社会性与多样性决定环境管理的()。
突点的需求曲线,使()。
商业银行最主要的经营收入来源是()。
已知正四面体的外接球的体积为求:相邻两个面夹角的余弦值.
在品味高雅的期刊中,书评的版面与其销售量成反比。机场和超市的书摊只出售预计能大量销售的书。因此,在这些书摊上购书的人不得不在没有得到在高品位的期刊上发表文章的书评家的指导下买这些书了。下面的哪项是对上述论述的有效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章定金第89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