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逮捕条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情形?(2011—卷二—67,多)
逮捕条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情形?(2011—卷二—67,多)
admin
2017-03-16
29
问题
逮捕条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情形?(2011—卷二—67,多)
选项
A、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
B、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应当是主要犯罪事实
C、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D、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答案
A,C,D
解析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②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③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才符合逮捕条件。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本题考查的仅仅足逮捕的证据条件问题,从上述内容中可知,本题选A、C、D。本题是对法条的直接考查,没有难度。本题答案为A、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t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世纪90年代初,传销活动在中国大陆流行时,法律法规对此没有任何具体规定。当时,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的处理往往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该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说明法律原则
某市政府建新办公大楼,工程由某建筑公司承包。工程按期竣工并验收合格后,市政府由于财政困难,部分工程款一直未按期付给建筑公司,致该公司陷入严重经济困难。建筑公司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遂诉至法院。本案中,市政府应负:()
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当事人王某久闻张律师大名,因一案涉讼委托张全权代理,在向事务所交纳律师费以后又给张办案费1万元,并声称不要任何票据,张收受。对张的这一行为依法应如何评价?()
李律师对于劳动法律关系有很深的研究,现主要从事劳动合同争议纠纷法律服务。某企业因合同条款和劳动者王林产生纠纷,欲委托李律师代理诉讼。关于接受委托和代理案件,李律师的下列哪些做法符合律师职业道德的有关规定?()
下列没有违反律师执业职责的是哪一选项?()
法官在主持开庭审理某一刑事案件过程中,检察官与律师就案件的焦点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法官多次制止律师的发言。律师对此提出异议,遭到法官拒绝后当即退庭。检察官对正走出法庭的律师说:“你要小心点。”事后,律师担心遭报复,向当事人提出解除代理关系。上述案例中,法律
下列有关法官行为的论述中,哪些体现了审判独立的原则?()
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有关审计机关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简述财务公司的种类。
局部浸润麻醉常用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有关承担违约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施工中,若利用已有建筑物做地锚时,应进行()。
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决局印发的《税务登记管办法》规定输税务登记
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有()。
你和另外一个同志一起做一件事,你发现有更好的办法但是需要格外做很多工作,你怎么做?
下列有关各种艺术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Youtwohavegotalot______.
Thesciencebehindsolar(太阳的)energyisnotnew.ButSheridanCommunitySchoolsisthefirstschooldistrictinIndianatobe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