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70题]下列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叙述,哪条是正确的?

admin2019-05-30  25

问题 [2009年第70题]下列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叙述,哪条是正确的?

选项 A、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B、由同一个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可按照资质等级较高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C、当投标家数较多时,招标人可以安排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答案D

解析 《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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