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富贵家的水牛吃了同村人田里的红花草,乡派出所以王富贵违反乡规民约为由,将其关押3天。王富贵出来后不服,要求派出所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王富贵家的水牛吃了同村人田里的红花草,乡派出所以王富贵违反乡规民约为由,将其关押3天。王富贵出来后不服,要求派出所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5-04-28
15
问题
王富贵家的水牛吃了同村人田里的红花草,乡派出所以王富贵违反乡规民约为由,将其关押3天。王富贵出来后不服,要求派出所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王富贵不能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必须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
B、王富贵不必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C、王富贵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起
D、王富贵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答案
C,D
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的程序。《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B项不正确。《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所以A项不正确。CD两项符合法律规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rE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国家的领土主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赵某对县政府的强制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政府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法院提供了强制拆迁行为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但在开庭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果法院认为应当依法进行缺席判决时,对县政府所提供的证据应当如何处理?()
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是律师在代理参与诉讼和仲裁活动中,应当遵守的执业纪律?()
下列有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说法不正确的是:()
金山运输公司因业务量扩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在外地设立一分支机构,获得批准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来,该分支机构因经营范围变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变更登记。1年后,该分支机构经营管理不善,又申请了注销登记。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甲与乙签订销售空调100台的合同,但当甲向乙交付时,乙以空调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要求甲返还货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冷却器的安装位置是安装在进油管路或高压管路上。()
A.卡马西平B.丙戊酸钠C.苯妥英钠D.乙琥胺E.安定癫痫小发作首选
成年男性,全身高度浮肿年余。检查:血压正常,腹部移动性浊音(+),尿蛋白(++++),尿中红细胞1~8个/高倍视野(HP),血清白蛋白/球蛋白比例2.1/2.0,血脂升高,酚红排泄率45%。应首先考虑的是
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该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
合同债权人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
在具体的语境中仿写句子。我们赞美大海的浩瀚,是否会想到江河奔流中的坎坷与执著?我们赞美_________,是否会想到_________?我们赞美_________,是否会想到_________?
结合报考岗位和自身的专业,谈谈你认为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敬业精神哪个更重要。
我国2001年的GDP约为1978年的()。如果在制作上表时,我国的人口数量是以当年年末的人口总数为标准的,那么1978年底,我国的人口数约为()。
下面关于友元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A、Stayandnegotiateormove.B、MoveclosertotheUniversityornearthesubway.C、Fightforasmallincreaseoracceptsanin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