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普通合伙企业相比,下列各项叶不属于公司制企业优点的是( )。

admin2016-12-25  47

问题 与普通合伙企业相比,下列各项叶不属于公司制企业优点的是(  )。

选项 A、容易筹集所需资金
B、容易转让所有权
C、创立容易
D、可以无限存续

答案C

解析 公司制企业的优点有:(1)容易转让所有权;(2)有限债务责任;(3)公司制企业可以无限存续;(4)公司制企业融资渠道较多,更容易筹集所需资金。公司法对于设立公闭的要求比设立独资或合伙企业复杂,并且需要提交一系列法律文件,花费的时间较长。因此创立不容易。所以本题的答案为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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