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admin
2011-04-20
25
问题
《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选项
答案
本条是关于债务移转的法律规定。 债务移转又称债务承担,是指不改变债的内容而发生债务人的变更。 该条法律规定的立法意义在于:确认债务移转制度,促进债务的流通。 债务承担包括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两种情形。 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 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又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第三人加入后,与债务人之间成立连带关系,对同一债务负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径直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债务。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需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以发生效力。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fn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某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城市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出行高峰禁止外地电动车行驶,如违反,将扣押电动车并托运回原籍,外地来该城市务工人员张某认为该规定同宪法法律相抵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2019年一综一第55题
下列选项中,国家主席需要根据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行使的职权有()(2018年一法综一第27题,2018年一综一第47题)
清廷于1910年颁行的《法院编制法》对于中国传统司法体制和审判制度进行重大改革。该法所确立法律原则和制度包括()(2018年一综一第50题,2018年一法综一第30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2014年一法综一第24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条第3款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按照法律原则分类的相关理论,该条文属于()(2016年一法综一第6题)
关于抗日民主政权刑事立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唐朝“十恶”罪中,构成恶逆罪的是()。
《唐律》中主要规定户口、家庭、婚姻、赋役、土地管理等方面的犯罪内容的篇目称()。
《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试分析该条的法律规定。
罪过是指()。
随机试题
人格具有稳定性,所以人的人格是不变的。
怎样正确使用蓄电池?
决策者根据现实的条件,追求一种满意结果的决策是指
A.腰痛B.失眠C.贫血、消瘦等全身症状D.肠梗阻表现E.血尿左侧结肠癌的主要表现是
女性,30岁。妊娠3个月。因右下后牙疼痛2d就诊。口腔检查发现:口腔卫生较差,边缘龈红肿明显,深龋洞,牙髓活力测试正常,深龋洞,髓腔开放,牙髓无活力,叩痛(++),余未见异常。对该患者的处理原则是
如图5.3.6所示,某建筑物条形基础原设计基础宽度为2m,上部结构作用效应在基础顶面处的竖向压力标准组合值Fk=300kN/m,后发现在持力层以下有厚2m的淤泥质土层,地下水位埋深在室外地面下2m。淤泥土层顶面的压力扩散角为23°。试问:按照软弱下卧层承载
在很多情况下,行业的衰退期往往比行业生命周期的其他阶段的总和还要长。()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MSproject2007费用控制基本模块的是________。
小明未按时完成作业,李老师罚小明站着听课一天,李老师的做法()。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把天道和人道统一起来,他引用《尚书》“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来说明天和人是一致的。(北京大学2016)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