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300台洗衣机,总价款为40万元,双方同时还约定了,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0万元。 如果甲、乙两公司之间约定乙公司于4月1日先交货,甲公司收到货物三天后将钱汇人乙公司的账户。当4月1日快到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300台洗衣机,总价款为40万元,双方同时还约定了,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0万元。 如果甲、乙两公司之间约定乙公司于4月1日先交货,甲公司收到货物三天后将钱汇人乙公司的账户。当4月1日快到
admin
2010-07-29
30
问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300台洗衣机,总价款为40万元,双方同时还约定了,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0万元。
如果甲、乙两公司之间约定乙公司于4月1日先交货,甲公司收到货物三天后将钱汇人乙公司的账户。当4月1日快到来时,乙发现甲严重负债,存在不能支付货款可能,并有确切证据。基于上述原因乙公司在4月1日并未交货。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公司无权不交货,但可以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
B、乙公司无权不交货,但可以仅交付部分货物
C、乙公司有权不交货,除非甲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D、乙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甲公司若不能履行,则追究甲公司的违约责任
答案
C
解析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 丧失商业信誉;(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可见,C项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fF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规模经济,是指产出的增加速度快于投入的增加速度。这里的“规模”是指由生产能力的扩大而导致的较大生产批量。这里的“经济”是指成本的节约、效益的提高或报酬的递增。根据以上定义,下列不属于规模经济的是()。
下面四个所给选项中,左边的图形经折合后会像右沩图形中的()。
甲、乙两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甲按约给付对方4万元定金后,乙企业违约。甲企业依法有权要求乙企业给付()。
市场体系的三大支柱是()。
只要天上有太阳并且气温在零摄氏度以下,街上总有很多人穿着皮夹克。只要天下着雨并且气温在零摄氏度以上,街上总有人穿着雨衣。有时,天上有太阳但却同时下着雨。如果上述断定为真,则以下哪项一定为真?()
机器人工程师总是从自然中寻找灵感。然而,在过去几年里,他们的研究重点开始改变了。科学家们不像先前那样为制造更好的机器人而研究动物,而是为更好地,解动物而研究机器动物。过去10年里.自动装置技术的发展以及电脑部件的不断缩小,意味着小型自动装置可
寂寞不是病态心理,而是人心路历程的标志。我国有许多有名的诗篇,都得力于作者当时心境的淡泊寂寞,如众人熟知的“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等。一言以蔽之,当心灵发生寂寞感的时候,不一定是什么坏事,如果能正确认识寂寞,那么你的天赋才华会因寂寞的冶炼而升华到一个境界
根据下面提供的信息,完成下列问题。截2012年年底,我国全年新增网民5090万人(其中农村新增196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2.1%,较2011年年底提升3.8个百分点,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用户占比由上年年底的69.3%提升74.5%。微博用
为促销公司新产品,某公司分发了200万份产品宣传手册。该宣传手册的两个版本之一对所售的各种产品的描述都有图片展示。收到这种宣传手册的消费者的购买量比收到另一种版本宣传手册的消费者的购买量平均要多30%。因此,是图片展示起到了促销的作用。下面哪项如果正确,
随机试题
制动防抱死系统中的轮传感器一般由_______和_______2种。
当奥氏体晶粒均匀细小时,钢的强度、塑韧性的变化是()。
幂级数的收敛区间为_________.
A.无明显规律性B.疼痛一排便加重C.进食一疼痛一缓解D.疼痛进食一缓解E.疼痛排便缓解胃溃疡腹痛的规律表现为
A.红细胞中央淡染区扩大明显B.NAP积分明显增高C.网织红细胞增高>15%D.α-NAE阳性反应,可被氟化钠抑制E.原始粒细胞>50%符合缺铁性贫血的是
对化脓性脑膜炎患儿的处理,正确的是()。
流转税中,以一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于期满后()内申报纳税。
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外汇收支活动中,应当适用《外汇管理条例》的是()。
乾嘉有三大考史名著,不在其列的是()
下列有关胎儿与权利能力关系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