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修地下管道,未设安全装置,甲、乙两个儿童打闹没有注意到下水道井盖未盖,乙跌人井下摔伤,花去医药费3000元,乙的损失应该由 【 】

admin2019-04-26  35

问题 某施工单位修地下管道,未设安全装置,甲、乙两个儿童打闹没有注意到下水道井盖未盖,乙跌人井下摔伤,花去医药费3000元,乙的损失应该由    【    】

选项 A、该施工单位负责
B、甲的监护人负责
C、乙的监护人负责
D、建设单位负责

答案A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91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施工单位修地下管道,没设置安全装置,应该对乙的损失负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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