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承包经营某矿井采矿业务。甲为了降低采矿成本,提高开采量,便动员当地矿工和村民将子女带到矿井上班,并许诺给他们的子女以高工资。矿工和村民纷纷将他们的子女带到矿井上班,从事井下采矿作业,其中有二十余人为10周岁~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后因甲所承诺的高工资未兑现

admin2012-08-16  29

问题 甲承包经营某矿井采矿业务。甲为了降低采矿成本,提高开采量,便动员当地矿工和村民将子女带到矿井上班,并许诺给他们的子女以高工资。矿工和村民纷纷将他们的子女带到矿井上班,从事井下采矿作业,其中有二十余人为10周岁~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后因甲所承诺的高工资未兑现,二十余名童工表示不想再干,要求离开矿井。甲不同意,并在矿井周围布上电铁丝网,雇用数十名守卫,禁止所有的矿工包括这二十余名童工离开矿井,强制他们为其采矿,其中一名年约12岁的童工因体质瘦弱而累死在井下。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选项 A、非法拘禁罪
B、强迫职工劳动罪
C、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答案B,C

解析 甲雇用童工从事井下作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第四条的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甲又以非法拘禁的方式强迫 包括其他矿工在内的职工劳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职工劳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所以对甲应以强迫职工劳动罪和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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