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在一次旅游途中遭遇山洪,下落不明。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在一次旅游途中遭遇山洪,下落不明。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9-18
71
问题
甲在一次旅游途中遭遇山洪,下落不明。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可以径行申请宣告失踪
B、甲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可以径行申请宣告死亡
C、如果甲妻意欲申请宣告失踪,甲子意欲申请宣告死亡,法院查明已经满足宣告死亡的条件,则应当宣告死亡
D、如果甲被宣告死亡,则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即为甲的死亡日期
答案
C
解析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据此,无论是一般情形导致下落不明,抑或是意外事故导致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失踪的前提条件都是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因而,A选项错误。自然人由于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此时,如果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那么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据此,如果意外事故导致下落不明,申请宣告死亡的前提条件是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此时,可以径行申请宣告死亡的要求是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在本案中,并无这一情节,因而,B选项错误。有人申请宣告失踪,有人申请宣告死亡,既符合宣告失踪的前提条件,也符合宣告死亡的前提条件,法院应当宣告死亡。本案即是如此,因而,C选项正确。由于一般情形下落不明而被宣告死亡的,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由于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而被宣告死亡的,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在本案中,甲被宣告死亡乃是由于意外事故,因而,甲的死亡日期应当是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而不是判决作出之日,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b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乙公司擅自将甲公司借给其使用的一台机器转让给丙公司。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月交货,乙于10月付款。在交货前夕,甲派人前往乙处调查,取得的材料证实乙已经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遂暂时不向乙交货。甲的行为属于()。
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下列理由可以成立的是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物权类型中,以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生效要件的是()。
根据权利人对标的物支配范围的不同,物权可分为()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财产应当认定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是()。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
以下关于各类民事法律行为之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是起诉。根据司法解释,起诉的范畴不包括( )。
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
随机试题
Expertscautionthatnomatterwhichmethodpatientschoose,theymayneedtoweareyeglassesagainoneday—atleastforreadin
关于乙酰CoA的叙述,正确的是
表明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的有价证券是()。
已知曝气池有效容积720m3,混合液悬浮固体浓度3000mg/L,SVI=80ml/g,设计污泥龄为8d,则二沉池的污泥回流比为()。
“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采取“牵头式”监管体制的典型国家是()。
学习定势会造成负迁移。
EducationalValuesLifeisratherhecticforstudentsduringthefirstweekatNorthAmericanuniversities.However,students
AmericanJazzMusicianLouisArmstrongArmstrongwasborninNewOrleans.Hewassopoorduringhischildhoodthatsometimes
Comparisonsweredrawnbetweenthedevelopmentoftelevisioninthe20thcenturyandthediffusionofprintinginthe15thand1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