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达成协议,随后又共同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的效力。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5-09-16  24

问题 甲乙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达成协议,随后又共同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的效力。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做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B、甲乙可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法院申请确认该协议效力
C、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出调解协议有效的决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D、调解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驳回甲和乙申请后,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31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故A项正确。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33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BC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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