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徐某因犯数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服刑13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第6年,徐某盗窃一辆价值8万元的汽车而未被发现。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4年,徐某因抢劫而被逮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盗窃汽车的行为。 下列对徐某所犯的盗窃罪作出的判决,正确的
徐某因犯数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服刑13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第6年,徐某盗窃一辆价值8万元的汽车而未被发现。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4年,徐某因抢劫而被逮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盗窃汽车的行为。 下列对徐某所犯的盗窃罪作出的判决,正确的
admin
2017-06-16
36
问题
徐某因犯数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服刑13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第6年,徐某盗窃一辆价值8万元的汽车而未被发现。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4年,徐某因抢劫而被逮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盗窃汽车的行为。
下列对徐某所犯的盗窃罪作出的判决,正确的是( )。
选项
A、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B、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C、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D、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答案
B
解析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徐某盗窃的是一辆汽车,价值8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故对徐某所犯的盗窃罪作出的判决应为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Tr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不属于政府常设机构的是()。
下列不属于政府职能的是()。
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中共周至县县委向全县党的组织提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其中可以使用的公文的文种有()。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国家通过调节利率高低可以影响经济活动。一般认为,利息增加后带来的经济影响是()。
从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和物质关系的观点来判断,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纸的国家,在什么时期开始用丝絮和麻纤维造纸?()
—冰块先后经历了以下三个过程:①—5℃的冰到0℃的冰,吸收热量Q1;②0℃的冰变为5℃的水,吸收热量Q2;③5℃的水到10℃的水,吸收热量Q3。已知冰和水的比热容分别为C冰、C水,且C冰
随机试题
Oneofthepoliticalissueswehearalotaboutlatelyiscampaignfinancereform.Thepeoplewhoarecallingfor【21】usuallywan
关于外科感染的局部处理,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A.无臭的黄色稠厚脓液B.脓液稀薄,呈淡红色,量较多C.脓液稠厚有粪臭味D.脓液呈淡绿色有甜腥味E.脓液有腐臭味脆弱拟杆菌感染是()。
装潢设计恰到好处的包装,是无声的推销员。()
按照需要指向的对象划分,需要可以分为()。
如图所示,xoy坐标系中,仅在直线x=a与x=2a之间存在垂直于xoy平面向外的匀强磁场,磁感应强度大小为B,o点有一粒子源,能沿xoy平面各方向发射不同比荷的带正电的粒子,现粒子源沿与y轴正方向成60°角、以速率v发射不同粒子,不计粒子的重力与粒子间的相
计划和控制系统
人生态度既制约着一个人对人生矛盾和问题的认识与把握,又影响着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和人生走向。身处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当代中国大学生端正人生态度应当做到()
[2011年]证明方程恰有两个实根.
NationalSpellingBeeEveryyear,thebestyoung【T1】______fromaroundtheworld【T2】______inWashington,D.C.fortheNation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