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5年4月16日,被告人陈××趁被害人外出之机,撬门进入××市××区××街××号原告人家小盗窃,窃得现金1000元,××牌××型手机一部,价值2000元。当其偷到财物欲逃离时,适逢被害人回家,被害人大喊抓贼并与被告人搏斗。被告人用花瓶砸被害人的头部,致
2005年4月16日,被告人陈××趁被害人外出之机,撬门进入××市××区××街××号原告人家小盗窃,窃得现金1000元,××牌××型手机一部,价值2000元。当其偷到财物欲逃离时,适逢被害人回家,被害人大喊抓贼并与被告人搏斗。被告人用花瓶砸被害人的头部,致
admin
2008-12-16
25
问题
2005年4月16日,被告人陈××趁被害人外出之机,撬门进入××市××区××街××号原告人家小盗窃,窃得现金1000元,××牌××型手机一部,价值2000元。当其偷到财物欲逃离时,适逢被害人回家,被害人大喊抓贼并与被告人搏斗。被告人用花瓶砸被害人的头部,致使被害人头部负伤。被告人将被害人砸伤后携带赃物逃离。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为轻微伤。被害人为治疗伤势花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6500元。后陈××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地检察院以其涉嫌人室抢劫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问题:假定你是本案公诉人、受害人或是本案的主审法官(任选其中一个身份),请根据上述案情撰写一份法律文书。
提示:文书中涉及的当事人自然情况、司法机关名称、证据种类和名称等相关事项可自行编撰,但不得署考生本人姓名,否则本卷不得分。
答题要求:
(1)文书种类的选择符合选定的身份,符合法律规定,格式规范,应具备的事项齐全;
(2)请求或答辩事项清楚,事实、依据论证充分,或者做出的处理合法有据,定性准确;
(3)文字简练通畅,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选项
答案
[参考答案一] ××区人民检察院 刑事起诉状 ××检刑诉字[2005]篇×号 被告人:陈××,男,27岁,汉族,××市人,初中文化,无业游民,住××市××区××街××号。 2005年4月25日因涉嫌抢劫罪,经本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区××看守所。 辩护人:刘××,××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害人:吴××,男,40岁,汉族,××市人,大学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住××市××x区××街××号。 诉讼代理人:钱××,××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陈××抢劫一案,由××市××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于2005年5月1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诉讼代理人以及被告人辩护律师的童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依法审查,现查明: 2005年4月16日,被告人陈××乘被害人外出之机,撬门进人××市××区××街××号原告人家中盗窃,窃得现金1000元,××牌××型手机一部,价值2000元。当其偷到财物欲逃离时,适逢被害人回家,被害人大喊抓贼并与被告人搏斗。被告人用花瓶砸被害人的头部,致使被害人头部负伤。被告人将被害人砸伤后携带赃物逃离。 上述事实,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法医鉴定结论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目无国法,实施了人室抢劫行为,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构成抢劫罪。为严肃国法,打击犯罪,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毛×× 2005年5月17日 (院印) 附:1.被告人陈××现羁押于××区××看守所; 2.主要证据复印件3份; 3.证据目录1份; 4.证人名单1份。 [参考答案二]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男,40岁,汉族,××市人,大学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住××市××区××街××号。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陈××,男,27岁,汉族,××市人,初中文化,无业游民,住××市××区××街××号。 诉讼请求 诉请法院判令被告人: 1.赔偿原告人医疗费、鉴定费等人民币 6500元; 2.退还全部被抢财物。 事实与理由 2005年4月16日,被告人陈××乘被害人外出之机,撬门进入××市××区××街××号原告人家中盗窃,窃得现金1000元,××牌××型手机一部,价值2000元。当其偷到财物欲逃离时,适逢被害人回家,被害人大喊抓贼并与被告人搏斗。被告人用花瓶砸被害人的头部,致使被害人头部负伤。被告人将被害人砸伤后携带赃物逃离。经法医鉴定,原告人为轻微伤。被告人陈××抢劫一案,经××市××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2005年5月17日,××区人民检察院已将本案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了下列物质损失: (一)被告人陈××在原告人家中抢走人民币 1000元;××牌××型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 2000元。 (二)原告人为治疗伤势花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 6500元。 综上所述,原告人上述经济损失,完全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你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一并审理。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区人民医院病历、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车票等原件共12张。 此致 ××区人民法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 2005年5月19日 附:1.本诉状副本1份; 2.证据12件。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S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进行处罚的依据是国务院某部制定的一个行政规章,原告认为该规章违反了有关法律。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规章?()。
对下列选项中哪些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下列可以成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内交付指定的银行。( )
A与B两公司签订进口某批货物的买卖合同,并约定A公司应于约定期间内开立以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保兑信用证。A公司依约向甲银行申请开立了信用证,并由B公司所在国的乙银行保兑,B公司收到信用证即办理完装运手续,随后便向乙银行提交了符合信用证各项要求的单
2003年7月9日,B市的甲公司与H市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经营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将位于B市C区的某酒店(含附属设施房)全部租赁给乙公司经营,期限5年,年租金248万元人民币。双方还在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条款: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由双方协
李大牛与张二虎因走路冲撞发生口角,李冲动之下将张打死。为此,张的家人继承张的财产。公安机关将李逮捕,准备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时,李暴病而亡。公安机关遂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导致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是:()。
王某系聋哑人,因涉嫌盗窃被人民检察院起诉至人民法院。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美国钢铁企业认为韩国美销售的无缝钢管违反了世贸组织的多边货物贸易协议中的反倾销协议,要求美国政府对韩国在美销售的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美国政府调查后认为,韩国在美销售的无缝钢管构成倾销。韩国政府认为本国企业在美销售的无缝钢管并未构成倾销,美国与韩国两国
某高等院校学生王某考试作弊、但学校一直未予除名,王某在校读书至毕业时,学校未给王某颁发毕业证书,王某遂向市教育局申请复议,市教育局对王某的复议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根据包括()。
随机试题
结核化学药物预防对象不包括
唾液中的主要无机成分是
以下关于肝脏触诊手法正确的说法有
室间隔缺损的血流动力学改变,首先引起
1995年3月,某乡人民政府批准了A村村民吴某建房四间,占地100平方米的申请(附有房屋的四至样图)。一个月后,当吴某划线动工建房之时,其邻居王某发现吴某侵占本属自己的宅基地3平方米,吴某以乡人民政府有批件为由拒绝让步,二人遂发生争执。王某对乡政府的批准行
在剩余法估价中,房地产的开发费、专业费在建筑竣工后的销售期内应按()计息。
超前锚杆、小导管支护宜与()钢拱架配合使用,沿开挖轮廓线,以一定的外插角,向开挖面前方设置。
能够用于衡量通货膨胀的常用指标是()。Ⅰ.恩格尔系数Ⅱ.GNP平减指数Ⅲ.生产者物价指数Ⅳ.零售物价指数
42,195
A、Iknow.B、Isee.C、You’rewelcome.D、Ourteam.D本题询问的是“彼得,你能告诉我足球赛谁赢了吗?”选项A、B、C都不是对这一问题的正面回答,只有选项D“我们队赢了”是最合适的,故选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