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同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关于新发现的犯罪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2第27题)
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同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关于新发现的犯罪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2第27题)
admin
2014-12-22
34
问题
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同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关于新发现的犯罪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2第27题)
选项
A、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并案处理,由检察院一并侦查
B、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并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C、将刘某和苏某涉嫌的非法拘禁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D、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一并侦查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管辖中并案处理。《六机关规定》第3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处理:(一)~人犯数罪的;(二)共同犯罪的;(三)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四)多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高检规则》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一)非法拘禁案(刑法第238条)……”本题中,刘某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涉嫌的非法拘禁罪由检察院立案侦查。也就是说,刘某的贪污贿赂犯罪和非法拘禁罪均属于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刘某的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属于与刘某共同实施的犯罪。所以,检察院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处理。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疑难辨析:本题考查立案管辖和并案处理。其中,并案处理是2012年修改后的《六机关规定》和《高检规则》中新增加的条款。此外,有考生对检察院管辖的案件范围不熟悉,误以为“非法拘禁罪是普通犯罪”,就由公安机关侦查。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R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摩奴法典》是古印度的法典,《法典》第五卷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妇女要终生耐心、忍让、热心善业、贞操,淡泊如学生,遵守关于妇女从一而终的卓越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不忠于丈夫的妇女生前遭诟辱,死后投生在豺狼腹内,或为象皮病和肺痨所苦。”第八卷第四百一
台湾某公司与福建某公司于1998年4月2日签订买卖服装的合同,同年5月2日,货物出运,同年5月4日,台湾地区公司与德国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货物转卖,同年6月6日,货物到达指定目的港汉堡。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该货物风险原则上在()转移至德
王某是某公司的法律顾问,王某给某公司提供的法律意见中正确的是()
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突然发生核泄漏,使乙国港口被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甲乙两国都是《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上述公约及有关规则确定,乙国此时应得到7800万美元的赔偿,但船运公司
《刑法》第263条规定,持枪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理由,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冯某抢劫了某出租车司机的钱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确认,冯某抢劫时使用的是仿真手枪,因此,法官在对冯某如何量刑上发生了争议。法官甲认为,持仿真手枪抢劫系本条款规定的持
甲、乙签订一份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留见证律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一—12,单)
被害人张某以故意伤害罪对聋哑人郑某提起自诉,市道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该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处郑某拘役6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人民币2000元。下列哪种行为与有关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符?
香港居民梁某娶某市东城区吴某为妻,婚后双方居住于西城区,在南城开办了独资的印染公司。梁某生性霸道,常在家对其妻施虐。现在吴某决定向法院控告梁某的虐待罪。吴某应当向哪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2002年12月底,某县城管大队、县公安局、县文化局、县工商局等单位根据县政府的决定对本县的春联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陈某在其租书房内超范围经营春联。上述机关对其联合作出处罚决定,没收了其全部春联,并处罚款800元。陈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维持了
下列哪些人员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随机试题
用精密水平转台对比检验回转工作台的分度精度,较用经纬仪检验回转工作台分度精度更加准确。()
女性,61岁,有胆石症史,于空腹运动后突发中上腹胀痛8小时,并向腰部放射,无发热,呕吐,中上腹压痛明显,无肌紧张及反跳痛。TBil30.8μmol/L(1.8mg/dl),尿淀粉酶600U/L。最可能的诊断为
关于骨质疏松症预防和治疗的基础措施,描述错误的是()
以下关于我国的制宪权、制宪主体、制宪机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某事业单位2012年初准备使用财政性资金修缮一幢办公楼,预算金额为700万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经确认,此次采购项目已经达到公开招标的标准。该单位委托远大招标公司代理进行公开招标的事宜,已知远大公司是取得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中介机构。2012
成交量与股价的关系是:量是因、价是果,量比价先行。( )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问题。2010年,我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以下简称R&D)经费7062.6亿元,比上年增长21.7%;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76%,比上年的1.70%有所提高。从活动类型看,全国用于基
对于领导做出的命令或决定,你觉得有问题,并认为自己的方案更好,向领导提出建议后,领导依然要求按照他的决定执行,请问你怎么办?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的()受法律保护。
5/8.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