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刑事诉讼证据中的鉴定意见

admin2017-05-25  48

问题 简述刑事诉讼证据中的鉴定意见

选项

答案刑事诉讼中的鉴定意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就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后作出的判断性意见。 鉴定意见主要有:(1)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2)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3)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鉴定意见的形式必须是书面《鉴定书》,由鉴定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作为一种独立证据,鉴定意见只能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作出意见,而不能对案件中的法律问题和普通事实作出意见。鉴定人员是刑事鉴定中的必不可少的角色。鉴定人是具有一定专门知识或者技能,由专门机关指派或聘请产生。需要注意的是:(1)鉴定意见只应回答专业技术问题,不能回答法律问题。这是由鉴定人员和鉴定意见的性质决定的;(2)鉴定意见不能因其所具有的科技性而获得预定的证明效力。鉴定意见只是证据的一种,没有高于其他证据的效力,能否定案必须综合全案证据认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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