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拥有一项雨伞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未经甲公司许可,重庆的乙公司生产了该专利雨伞,并将该雨伞在成都销售给当地的丙酒店使用,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7-10-30  44

问题 甲公司拥有一项雨伞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未经甲公司许可,重庆的乙公司生产了该专利雨伞,并将该雨伞在成都销售给当地的丙酒店使用,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公司可以向重庆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
B、甲公司可以向成都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丙酒店
C、甲公司可以向成都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
D、甲公司提起诉讼时可以向受理法院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

答案C,D

解析 《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由此可见,本题中的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故A选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乙公司制造和销售了该雨伞,丙酒店使用了该雨伞,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实施外观专利的行为中不包括使用,因此,丙酒店并未构成侵权。乙公司的制造和销售行为构成了侵权,可以向乙销售行为实施地的中级法院起诉。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故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PHC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