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 )可保留或使用繁体字。

admin2021-09-09  35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    )可保留或使用繁体字。

选项 A、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B、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C、广告用字
D、文物古迹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其中规定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①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②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③招牌、广告用字;④企业事业组织名称;⑤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可保留或使用繁体字的情形包括:①文物古迹;②姓氏中的异体字;③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④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⑤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⑥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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