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买卖合同的特征。

admin2016-06-13  28

问题 简述买卖合同的特征。

选项

答案(1)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在于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须移转标的物所有权,这是买卖合同与当事人一方应交付财物给另一方的其他合同(如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的主要区别。 (2)买卖合同是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以取得价款为目的,买受人须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方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支付价款是转移所有权的对待给付。买卖合同的这一特征区别于其他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合同(如赠与合同、互易合同)。 (3)买卖合同为诺成性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要因合同。买卖合同自买卖双方就关于标的物、价款等有关事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并不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成立要件,一般也无须以特定方式作成,因而买卖合同为诺成性合同、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的出卖人负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双方的义务有对价关系,因此买卖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以一方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另一方取得价款为原因,若无此原因则不能成立.因而买卖合同属于要因合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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