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下列不属于发回重审原因的是( )。

admin2013-09-03  39

问题 如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下列不属于发回重审原因的是(     )。

选项 A、认定事实不清
B、违反法定程序
C、证据不足
D、适用法律错误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17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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