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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包含仲裁协议的写字楼租赁合同,甲公司按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经过审理作出仲裁裁决后,乙公司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关于本案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包含仲裁协议的写字楼租赁合同,甲公司按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经过审理作出仲裁裁决后,乙公司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关于本案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21-08-03
21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包含仲裁协议的写字楼租赁合同,甲公司按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经过审理作出仲裁裁决后,乙公司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关于本案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乙公司可以申请A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B、A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应支持乙公司的撤销申请,因为乙公司未在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
C、A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对乙公司的撤销申请予以审查
D、A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答案
B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6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可见,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是法院的职权行为,而当事人无权提出申请,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7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又以此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经审查符合《仲裁法》第58条或者《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274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而选项C是不正确的。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1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案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仲裁法》第61条的规定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 (1)仲裁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本题中的情形不属于可以通知重新仲裁的法定情形,因此,选项D是不正确的。
特别提示:本题中,选项B与选项C是意思矛盾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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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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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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