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潘某欲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的设立,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dmin2017-03-03  32

问题 张某与潘某欲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的设立,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张某、潘某签订公司设立书面协议可代替制定公司章程
B、公司的注册资本可约定为50元人民币
C、公司可以张某姓名作为公司名称
D、张某、潘某二人可约定以潘某住所作为公司住所

答案A

解析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我国《公司法》第11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因此,公司设立书面协议不可代替制定公司章程,A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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