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和樊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问题: 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
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和樊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问题: 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
admin
2018-09-10
34
问题
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和樊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问题:
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对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的一审判决,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
本题考查死刑核准问题。(1)对杨某来说,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10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发回重新审判。 (2)对董某和樊某来说,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但高级人民法院会将三名被告人材料均移送最高人民法院。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对杨某进行死刑复核时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会一并审查董某和樊某的部分。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F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例七: 妻子知道丈夫确实欠债,那她出庭作证说还是不说?现行法律规定,作证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必须全盘托出她所了解的情况。那么在一些官司里,有些证人可能会陷入两难局面:不作证,违法;作证,则不利于亲人或违背职业道德,有违道德伦理。而据报道,正在起草的民事
何地法院对本案具有诉讼管辖权?假设本案起诉前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争议,可以通过何种途径加以解决?
甲公司的抵押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乙公司、甲公司和龙某对丙银行的债务各应如何承担责任?
案情:马某(19岁)和李某(17岁)两人是同班同学,二人都不好学习。一日,马某发现学校附近有一个建筑工地里堆放着许多电缆,且看管不严,便打起了偷电缆卖钱的主意。马某将此想法与李某商量,二人一拍即合。为保证偷得电缆后顺利脱手,二人在行动之前专门去了一个五金商
案情:河南省甲市的李某与住在乙市的杨某是关系很好的朋友,2001年5月,杨某想买一辆卡车跑运输,因资金不够向李某借5万元钱,李某划给杨某一张5万元的支票,两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约定:杨某一年后还钱,最迟不迟于5月底。除此以外,两人再无其他债务纠纷。到2
如果合伙人C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则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应如何处理?×公司能否拒付全部运费?能否把丢失的货物价值在运费中扣除?
如果合伙人C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则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应如何处理?假设该车价值30万元,质押权人、抵押权人、留置权人均要优先以该车受偿,应如何处理?
张洁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如果张洁某购买时带钱不够,留下5000元,并约好第二天带4000元取走该美国原装高级跑步机,但美国原装高级跑步机在当夜被盗,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华康公司的净资产是否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为什么?若该公司的净资产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数量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张某所列被告是否正确?为什么?本案应当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随机试题
[*]
三羧酸循环中的不可逆反应是
器械护士刘某,术后对手术金属器械进行去污处理时,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28岁,白带增多6天,外阴瘙痒,查外阴黏膜充血,阴道黏膜充血,分泌物呈黄绿色稀薄泡沫状。可考虑本病为
在工程网络计划中,关键工作是指( )的工作。
如果企业的最高决策层直接从事各所属单位的日常管理,这样的企业组织形式为()。
下列项目中,属于转移风险对策的有()。
法的实施的最终保障手段是()。
如下图所示,某校园网用10Gbps的POS技术与Internet相连,POS接口的帧格式是SDH。路由协议的选择方案是校园网内部采用OSPF协议,校园网与Internet的连接使用静态路由协议。校园网内的路由器R1设为DHCP服务器,可分配的IP地址是22
Childrenwhogriptheirpenstooclosetothewritingpointarelikelytobeatadisadvantageinexaminations,【C1】______to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