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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07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 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 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
案情:2007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 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 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
admin
2014-12-09
51
问题
案情:2007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
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
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1000台A型微波炉转卖给丙公司,约定货物质量检验期为货到后10天内。
3月15日,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暴发,致使100台A型微波炉受损报废。
3月20日货到丙公司。4月15日丙公司以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
顾客张三从丙公司处购买了一台B型微波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微波炉发生爆炸.致张三右臂受伤,花去医药费1200元。
问题:
对因山洪暴发报废的100台微波炉.应当由谁承担风险损失?为什么?
选项
答案
由丙公司承担。因为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的意外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承担。
解析
《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须注意;在途货物的风险负担,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风险负担规则的,自买卖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买受人自此承担风险,是否约定了交付地点对风险的移转不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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