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dmin
2011-10-07
35
问题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选项
A、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
B、该规定对于具有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
C、该规定事实上允许法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
D、对“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应该首先采用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
答案
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C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土地的征收征用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甲、乙、丙三人在学习法理学后对法律体系和法系两个概念发表了以下看法。甲:“法律体系和法系在意义上大致相同,都是指一国全部有效法律构成的体系。”乙:“我也认为两个概念是同义语,然而需要明确国际法是不算在一国法律体系之内的。”丙:“据我所知,法律体系和法系两个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何种情况下必须辞职?
甲持有的涉外票据遗失,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甲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哪一法律?
万州公司在王起明与中会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许诺给王起明更高的报酬,与王起明签订了劳动合同,给中会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万州公司对此应承担什么责任?
瑞士人达达受雇于北京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于1994年至1999年在北京住所居住。在此期间,达达的下列哪项收入无需向我国税务机关纳税?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取得A地的土地使用权,其进行房地产开发投资,预售商品房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哪项不是必须具备的条件:
王某,某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其在审判活动中,应遵守相关职业纪律不得为的行为是:()
在关于“合同缔结方式依合同缔结地法”这条冲突规范中,判断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张某是某商场出纳,1996年与商场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4年,规定违反合同则支付违约金1000元。1998年3月,该商场与某大学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该大学对商场员工在业余时间进行业务培训,为期1年。4月,该商场制定了《员工手册》,规定商场培训人员,在培训结
随机试题
热烧伤的病理改变主要取决子()
同时肌内注射几种药物时,下列操作错误的是
涵洞的附属工程包括()。
办理( )的报检手续时,只需提供合同、发票、装箱单和提单。
公安执法监督的外部监督包括()。
任何一个战略方案都会有风险和困难,越是创新的战略方案,风险和困难越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
设矩阵求A+B.
Intechnologymarkets,playingcatch-upisabruising,costlyandoften【B1】______game,evenforcorporategiants.Inamemo
Childrenwhospendmorethantwohoursadayatacomputerorwatchingtelevisionaremorelikelythanotherstohavementalpr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