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退休后于2014年3月,以20万元加入某有限合伙企业,成为有限合伙人。后该企业的另一名有限合伙人退出,李军便成为唯一的有限合伙人。2014年6月,李军不幸发生车祸,虽经抢救保住性命,但已成为植物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30题)

admin2018-03-26  26

问题 李军退休后于2014年3月,以20万元加入某有限合伙企业,成为有限合伙人。后该企业的另一名有限合伙人退出,李军便成为唯一的有限合伙人。2014年6月,李军不幸发生车祸,虽经抢救保住性命,但已成为植物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30题)

选项 A、就李军入伙前该合伙企业的债务,李军仅需以20万元为限承担责任
B、如李军因负债累累而丧失偿债能力,该合伙企业有权要求其退伙
C、因李军已成为植物人,故该合伙企业有权要求其退伙
D、因唯一的有限合伙人已成为植物人,故该有限合伙企业应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转化、有限合伙企业的退伙等。
    A项:《合伙企业法》第77条规定:“新人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故A项正确。
    B、C项:《合伙企业法》第78条规定:“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第48条第1款、第2款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负债累累并不是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法定事由,故B项错误;李军成为植物人,经法定程序可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仍然可以作为有限合伙人,故C项错误。
    D项:根据前述分析,李军成为植物人,仍可以作为有限合伙人,只要有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就可以存在,不应转为普通合伙企业,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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