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人汤姆逊欲对我国商标局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某商标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2-03-14  42

问题 澳大利亚人汤姆逊欲对我国商标局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某商标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汤姆逊无权对该商标提出异议
B、汤姆逊有权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时间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
C、汤姆逊有权提出异议,其异议应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
D、汤姆逊有权提出异议,其异议应由商标局裁定

答案B,D

解析 《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由此可知,商标法并未限制对初步审定商标提出异议的主体的国籍,汤姆逊虽为外国人,仍有权对该商标提出异议,但应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异议,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因此,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应首先由商标局进行裁定,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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