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dmin
2014-04-02
27
问题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选项
A、自首只适用于自然人,单位不能成立自首
B、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必须区分主犯、从犯
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可以成立单位共同犯罪
D、在双罚制的情况下,对犯罪的单位只能判处罚金,而不能科处其他刑罚
答案
4,8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在办理单位走私犯罪案件中,对单位集体决定自首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首的,应当认定单位自首。《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别处以相应的刑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系,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不分主、从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7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营业地位于中国的甲公司与佗于德国的乙公司订立了一个机械设备的买卖合同,双方就该合同的法律适用进行的协商,正确的是:()
《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对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中带有普遍性,又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作出进一步详细规定。假设人民法院要向M国甲公司送达文书,根据该司法解释,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英国凯英公司与我国贝华公司签订合同在我国共同投资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果凯英公司与贝华公司之间就此合同在中国的履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美国宏光公司与中国通达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通达公司在其住所地中国广州为宏光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纠纷由中国法院管辖。后双方因该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法院处理此纠纷应当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外交代表在驻在国享有一定的特权与豁免,下列有关管辖豁免的说法正确的有:()
某选区选举地方人民代表,代表名额2人,第一次投票结果,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为甲、乙、丙、丁,其中仅甲获得过半数选票。对此情况的下列处理意见哪一项符合法律的规定?()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个理论体系包含邓小平理论。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主要代表邓小平曾创造性地提出一系列具体的法律思想。判断下列哪一项不是邓小平理论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
李某经镇政府有关领导批准,在一道路旁搭建了一个临时修理部,后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将临时修理部改造为一个水泥楼房。城管所两次发出限期拆除通知,李某均不执行。城管所工作人员王某和张某在未通知李某的情形下于下班时间强行将房屋屋顶拆除,致使李某屋内的许多电器被损坏。李
赔偿请求人因同一事实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请求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同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由哪个法院管辖?()
随机试题
做圆周运动的静压导轨的油腔应开在()上。
AspectsthatMayFacilitateReadingI.Determiningyour【T1】______A.Readingfor【T2】______:likereadingthenovelHar
A、被MAO或COMT代谢B、神经末梢迅速再摄取C、被胆碱酯酶分解D、在肝中被代谢E、以原型自尿中排出多巴胺在体内的主要消除方式是
下列有关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保养,说法错误的是()。
Havingacknowledgedreceiptoftheinterviewletter,youmustpreparefortheinterview.Firmsusuallytakeagooddealoftroubl
八脉交会穴中与冲脉脉气相通的是
如图所示,容易早期出现呼吸骤停的脑疝部位是
内墙外观质量的检查以距墙80cm---100cm进行观察检查。当出现风裂或龟裂时,可不进行处理,通过住户装修解决。()
物流的本质是()。
AreBadEconomicTimesGoodforHealth?A)Mostpeopleareworriedaboutthehealthoftheeconomy.Butdoestheeconomyalsoaf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