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二是吉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的高管,2013年11月28日按授予价格5元/股购入限制性股票80000股,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8元/股。2016年11月27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0

admin2018-04-25  34

问题 王小二是吉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的高管,2013年11月28日按授予价格5元/股购入限制性股票80000股,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8元/股。2016年11月27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0元/股。请问王小二行权时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169500
B、185940
C、170200
D、180600

答案B

解析 (1)确定限制性股票解禁日应纳税所得额。限制性股票解禁日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一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8+20)÷2×80000—5×80000×(80000÷80000)=720000(元)。
(2)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由于王小二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3年,按12个月计算。即720000÷12=60000(元),适用35%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5505元。
(3)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解禁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8+20)÷2×80000—5×80000×(80000÷80000)]÷12×35%一5505}×12=(60000×35%一5505)×12=1859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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