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下列有关货币单元抽样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下列有关货币单元抽样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dmin
2017-11-14
29
问题
下列有关货币单元抽样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选项
A、货币单元抽样也被称为金额单元抽样、累计货币金额抽样以及综合属性变量抽样等
B、货币单元抽样在确定所需的样本规模时应当考虑总体的变异性
C、货币单元抽样中,项目被选取的概率与其货币金额大小成比例
D、在货币单元抽样中使用系统选样法选取样本时,如果项目金额等于或大于选样间距,货币单元抽样将自动识别所有单个重大项目
答案
B
解析
选项B错误,货币单元抽样在确定所需的样本规模时无需直接考虑总体的特征(如变异性),因为总体中的每一个货币单元都有相同的规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6z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审计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审计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正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丰公司)是一家以生产、存储和运输化工产品为主营业务的化工企业,该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系由北京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注册会计师张敏担任项目合伙人。当时基于正丰公司与其在建工程的施工方存在重大纠纷这一情况,注册会计师
C注册会计师在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内部控制审核的工作底稿复核职责。在2005年度承办的内部控制审核业务的相关工作底稿中,存在以下事项,请代为做出正确的专业判断。
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11年4月1日出具了审计报告。ABC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6月1日遇到下列与法律责任有关的事项,请代为作出正确的专业判断。(2011年)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确定了归责原则,下列有关归责原则
XYZ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正在使用非统计抽样方法测试ABC公司200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性和总价值。ABC公司2009年度的销售收入大约为25000000元。当年12月31日共有905个应收账款账户,借方余额共计4250000元。这些账户
注册会计师李明负责G公司筹资与投资循环相关的业务的审计。在对应付债券业务实施实质性测试时,遇到了以下问题,请代为做出正确的专业判断。
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8年度财务报表。甲公司本年度银行存款账户数一直为60个。甲公司财务制度规定,每月末由与银行存款核算不相关的财务人员H针对每个银行存款账户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A注册会计师决定运用统计抽样方法测试该项控制在全年的运行有效性。相关
A注册会计师是XYZ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YZ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项目负责人。在对助理人员编制的有关主营业务收入审计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时,有下列事项需做出判断。
注册会计师在对M公司2011年的坏账准备进行审计时,遇到以下问题,请代为作出正确的专业判断。M公司对与坏账准备有关的事项所作的处理中,不恰当的是()。
在对Y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实施审计程序前,执行该审计业务的项目负责人李欣决定先对Y公司各类业务循环的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并在必要时实施控制测试。对于以下具体问题,请代为做出正确的判断。
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8年度财务报表。在考虑与治理层沟通时,A注册会计师遇到下列事项,请代为作出正确的专业判断。(2009年)在与治理层沟通A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我国社会保险也称为
患者男,18岁,反复鼻腔、口腔出血2年,每次出血量约150~250ml。检查:轻度贫血貌。血压114/63mmHg,HR87次/分,HB7.8。鼻腔检查:左鼻腔后段可见淡红色新生物,表面有血迹,触之易出血。电子鼻咽镜检查:鼻咽部有约3cm×2.5cm×2c
城市规划调查的内容包括()。(1)区域环境的调查;(2)居民素质的调查;(3)历史文化环境的调查;(4)自然环境的调查;(5)社会环境的调查;(6)经济环境的调查;(7)市政公用工程系统调查;(8)城市土地使用的调查
下列各项中,可用于支付工资及奖金的账户是()。
位于市区的某制药公司(非科技型中小企业)由外商持股75%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5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0万元,营业外收入3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2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300万元,营业外支出210万元,税金及附加20万元
《高皇歌》,又称《盘瓠王歌》、《盘古歌》等,是一部反映畲族祖先英雄事迹的民族史诗,长达300多行。()
综合教育的三个层次综合包括()、主题活动和个别活动。
在相同的大信噪比情况下,通断键控信号(OOK)同步检测时的误码率比包络检波时的误码率()。
顾某外出经商多年下落不明,其妻钱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顾某宣告死亡之日为2005年3月16日。由于顾某无遗嘱,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钱某继承的遗产中包括一台价值4180元的电冰箱。2006年1月16日,钱某与李某结婚。2006年2月,顾某突然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1)如何认定本条规定中的“同等条件”?(2)其他共有人请求优先购买权不予支持的
最新回复
(
0
)